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5-18      访问次数: 1190


实验室开放管理细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监督管理办法》,结合实验中心具体情况特定如下细则。

第一条 开放目的
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着重改善医学类本科实验教学条件,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为学生创造个性发挥的空间环境,并提高实验室和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充分发挥实验中心的效能,达到提高学生整体素质、培养21世纪需要医学创新型人才的目的。

第二条 开放对象
全院相关专业教师和学生。

条 实验中心开放的组织管理
实验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开放管理、开放人员的申请和审批工作。实验中心所属各实验室分设主管人员。各实验室主管人员的职责:负责实验室、仪器和物品等的管理;负责开放人员实验项目审查;负责开放人员实验记录的管理;负责开放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管理;负责安排开放实验室开放过程中值班工作。

条 开放题目申请的程序
(一) 进实验室做实验人员,首先要填好“实验中心开放实验申请表”,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核查后交实验中心主任审批,签署“实验室安全协议”,方可进入实验室。
(二) 开放实验题目由各实验室主管人员负责审查并安排进入实验室的具体时间。
(三) 进实验室后先由实验室主管人员对其开放人员进行所需仪器设备使用培训和实验室管理、安全教育,发放仪器使用证后方可进行实验。
(四)仪器设备管理按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条 开放题目和开放人员管理
(一)开放题目必须由实验中心审批后备案。
(二)开放题目可在实验中心开放指南内选择,也可自行设计,经实验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论证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开放题目的实验记录本由中心统一印制,实验后交实验中心存档。
(四)开放人员及开放题目实行计算机管理。
(五)开放人员要严格遵守实验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条 检查

开放人员离开实验室前,要把所有仪器、物品等恢复原状并填写好仪器使用情况和物品消耗

情况清单,交实验数据、结果和实验报告,由实验室主管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第七条 开放实验安全、卫生保证协议书
(一)为了实验的正常进行,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保证实验室的绝对安全。
(二)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安全防火措施,对没有安全保证的实验坚决禁止进行。
(三)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和气体必须按照有关制度及规定执行。
(四)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使用烘箱必须留人值班,离开实验室时一定要关好水、电、煤气和门窗,确保安全。
(五)使用仪器时认真操作,及时记录;使用后认真管理,保持仪器内外的清洁;仪器出现问题立刻报告,并及时维修,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可擅自将仪器借出或搬到其它实验室。
(六)做好物品领用登记记录,严禁浪费各种药品、耗材,不得挪作他用或给其它实验室使用;菌种、贵重药品等要妥善保管,丢失将按原价赔偿。  
(七)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吃零食,值日生每日一定要认真打扫实验室卫生,摆放好实验物品,保持室内卫生清洁,杜绝其他事故的发生。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实验中心的老师可以随时终止实验。 
                                                                                

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计算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友情链接: